『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天下雖為帝王獨有,治理卻非他一人,官員選拔尤為關鍵,官員清廉,國家昌盛,官員腐朽,王朝衰落,隋出科舉,選任官員,在此之前,如何選官?
在中國古代一共出現了4種選拔官員的制度,先秦時期實施世官制,漢代實行察舉制,魏晉時期是九品中正制,到了隋唐以後才開始了科舉制。看起來這些制度似乎並不複雜,只有4種,但其實每種制度之間的差異極大,就比如今天說的察舉制,當時是由漢武帝主要推行的。當世卿世祿制被推翻以後,新的官員選拔制度出現,用來適應新王朝的體系。沒想到漢武帝的一紙詔書卻讓無數的平民百姓失去了翻身的機會,察舉製成為了一場名門望族之間的明爭暗鬥,而這些平民百姓成為了圍觀者。
秦朝統一中原,結束了春秋戰國幾百年的戰亂,封建世襲制度土崩瓦解,秦二世而亡,漢太祖劉邦建立漢朝,統一天下以後急需一種適應漢朝體系的選拔官吏的制度,當時的劉邦求才若渴,手底下也非常缺能幹之事,於是下了一道求賢詔,要求各郡國推薦有治國才能的賢士,來為自己治理國家,劉邦的這一道求賢詔:
「居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
這就是察舉制的雛形。到了漢武帝時期,察舉制才逐漸成型,當時的董仲舒建議漢武帝在國家層面設立太學,從太學之中畢業的人,考得甲等,任命為郎官,郎官聽命於光祿勛,當作備用,當國家需要人才的時候,就從這些郎官之中挑選。這套政策就是典型的自產自銷,自己培養人才供自己所用,後來漢武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中央集權,實行了推恩法,就像三公九卿,太守縣令等官職,由朝廷直接任命,郎官就是任命的主要人群。當然不可能人人都能考試通過成為郎官,如果在太學之中,考試成績是乙等的話,那麼就可以成為郡吏,那些有朝廷任命的官員,就從這些人中選出自己的幕僚,魏國的大將,張遼,徐晃等人皆為郡吏。
我們再來說說「舉」。其實在之前就曾經有過推選人才的先例,當時的選舉制度,非常類似於如今的選舉,從鄉村鎮縣等單位選舉人才,選舉主要分為三種。
第1種推薦制度,就是在新帝登基的時候會大規模的選舉人才或遭遇天災人禍,急需人手時也會要求地方。選中者稱為賢良,成為賢良方正的代表,以後方可入朝為官。這種選舉制度是沒有固定時間的,當時主要的考核方式就是政府機關將一些政治問題寫在竹簡上,由這些賢良們回答,通過他們的回答,由皇帝選擇人才。
晁錯就是從中脫穎而出的賢良,當時有100多人前來對策,只有他的回答深得漢文帝青睞,於是就被升為了中大夫。漢武帝時期,大名鼎鼎的董仲舒也是曾經被推薦為賢良參與了對策,才成為了一朝宰相,當時他針對漢武帝天人三策的政治方針,闡述了神權與君權的關係,還提出了獨尊儒術的建議。這種選舉制度不僅僅局限於他人選舉,你也可以毛遂自薦。在漢武帝剛剛登基的時候,東方朔就曾經連同上千人一起上書自薦,最後成功得到了提拔。
第2種選舉制度,出現於特殊時期,譬如國家需出使別國,就要求會外語,吃苦耐勞的人才,治理水患的時候,則需要懂天文地理的人才,這個時候就會像全天下徵集人才,人人都可以毛遂自薦。
第3種察舉制,察舉制是一種固定時間的選舉方式。也是比較官方和正規的一種,察舉科目有十幾項,主要就是為了徵集更加全面的人才,到了漢武帝之後,開始舉孝廉,並下令: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開始之初舉孝廉並不是常科,選拔人才開始依靠成績,後至東漢,舉孝廉逐漸代替了科目考試。
舉孝廉成為了步入仕途的主要政治手段,而那兩種不定期的民間選舉也被擱置了下來,歷史上有許許多多的文官都是通過舉孝廉才進入了朝堂。其實初期的察舉制還是非常公正的,不論你是什麼樣的家庭出身,只看你的才能和人品,你就可以成為朝堂之上的文武百官,就像主父偃、東方朔、司馬相如等人,在漢武帝時期得到重用,這些人就是通過察舉制才獲得了進入官場的機會,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察舉制也開始逐漸變味。尤其是在漢武帝下達一次詔令以後,更是讓察舉制發生了巨大的扭曲。
當時漢武帝認為如果一個地方連一個孝廉都推舉不出來,那絕對是地方官吏失職,他還想出了一個罪名來懲罰這些不舉孝廉的地方長官,為自保,地方官吏開始積極舉孝廉,這些孝廉進入皇宮以後,大多數都成為了一個郎官,服務幾年之後又會成為宮廷侍衛一類不大不小的官職,再後來發展到這些郎官,經過中央政府的考試之後,就可以入朝為官,舉孝廉直接成為了入場圍觀的正式方式,在這時的察舉制形同虛設,真正入朝為官的方式,只有通過舉孝廉,直接暴露察舉制的弊端。
首先助長貪污賄賂之風。地方官吏推薦出來的孝廉和賢良,他本身是有連帶責任的,如果這些人在朝中為官有所失誤,地方官員本身也要承擔責任,而更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想成為能夠被推舉出來的孝廉,那麼你必定要是一個有文化內涵的讀書人,在當時那個年代普通農民老百姓想要讀書顯然是天方夜譚所以舉孝廉的制度僅存在於官僚貴族階級內部,為了能夠讓家族子弟入朝為官,不少人開始通過賄賂的方式,來讓這些地方官員推舉自己的家族子弟為孝廉,此制度間接助長了貪污腐敗之風。
其次威脅皇權統治。漢朝紙張昂貴,普通民眾無力承擔。所以說讀書已成一種家庭富貴的代表,只有有錢人家才擁有學習讀書的權利,這已成一種內部循環。一個家族中,如果他能夠做到2000石以上的官吏他就擁有了察舉的權力,可以推薦自己的族人或者是門生,這其實是在朝堂之上拉幫結派,形成了小的利益集團,就比如司馬家族和曹操家族的互惠互利,本來就是官宦世家,在朝堂之上擁有背景,互相推舉更是形成一個利益集團,極大危害了統治。
在察舉制盛行之初,的確是有積極意義的,而且為後來的科舉制度也算奠定了基礎,可是到了東漢後期,察舉制被各大世族壟斷,選舉人才成為了豪門貴族的博弈,各大世家的權力越來越大,勢力也越來越大,也為後世魏晉埋下伏筆。漢武帝當年的一紙詔書,直接導致了後是幾百年的戰亂,歷史一向都是如此,一個小小的選擇,甚至就會改變整段歷史的進程!【參考資料】[東漢]班固: 《漢書》中華書局2017年
淺談察舉制!魏晉以前的選官用人制度,卻誘發了百年的亂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天下雖為帝王獨有,治理卻非他一人,官員選拔尤為關鍵,官員清廉,國家昌盛,官員腐朽,王朝衰落,隋出科舉,選任官員,在此之前,如何選官?
在中國古代一共出現了4種選拔官員的制度,先秦時期實施世官制,漢代實行察舉制,魏晉時期是九品中正制,到了隋唐以後才開始了科舉制。看起來這些制度似乎並不複雜,只有4種,但其實每種制度之間的差異極大,就比如今天說的察舉制,當時是由漢武帝主要推行的。當世卿世祿制被推翻以後,新的官員選拔制度出現,用來適應新王朝的體系。沒想到漢武帝的一紙詔書卻讓無數的平民百姓失去了翻身的機會,察舉製成為了一場名門望族之間的明爭暗鬥,而這些平民百姓成為了圍觀者。
秦朝統一中原,結束了春秋戰國幾百年的戰亂,封建世襲制度土崩瓦解,秦二世而亡,漢太祖劉邦建立漢朝,統一天下以後急需一種適應漢朝體系的選拔官吏的制度,當時的劉邦求才若渴,手底下也非常缺能幹之事,於是下了一道求賢詔,要求各郡國推薦有治國才能的賢士,來為自己治理國家,劉邦的這一道求賢詔:
「居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
這就是察舉制的雛形。
到了漢武帝時期,察舉制才逐漸成型,當時的董仲舒建議漢武帝在國家層面設立太學,從太學之中畢業的人,考得甲等,任命為郎官,郎官聽命於光祿勛,當作備用,當國家需要人才的時候,就從這些郎官之中挑選。這套政策就是典型的自產自銷,自己培養人才供自己所用,後來漢武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中央集權,實行了推恩法,就像三公九卿,太守縣令等官職,由朝廷直接任命,郎官就是任命的主要人群。當然不可能人人都能考試通過成為郎官,如果在太學之中,考試成績是乙等的話,那麼就可以成為郡吏,那些有朝廷任命的官員,就從這些人中選出自己的幕僚,魏國的大將,張遼,徐晃等人皆為郡吏。
我們再來說說「舉」。其實在之前就曾經有過推選人才的先例,當時的選舉制度,非常類似於如今的選舉,從鄉村鎮縣等單位選舉人才,選舉主要分為三種。
第1種推薦制度,就是在新帝登基的時候會大規模的選舉人才或遭遇天災人禍,急需人手時也會要求地方。選中者稱為賢良,成為賢良方正的代表,以後方可入朝為官。這種選舉制度是沒有固定時間的,當時主要的考核方式就是政府機關將一些政治問題寫在竹簡上,由這些賢良們回答,通過他們的回答,由皇帝選擇人才。
晁錯就是從中脫穎而出的賢良,當時有100多人前來對策,只有他的回答深得漢文帝青睞,於是就被升為了中大夫。漢武帝時期,大名鼎鼎的董仲舒也是曾經被推薦為賢良參與了對策,才成為了一朝宰相,當時他針對漢武帝天人三策的政治方針,闡述了神權與君權的關係,還提出了獨尊儒術的建議。這種選舉制度不僅僅局限於他人選舉,你也可以毛遂自薦。在漢武帝剛剛登基的時候,東方朔就曾經連同上千人一起上書自薦,最後成功得到了提拔。
第2種選舉制度,出現於特殊時期,譬如國家需出使別國,就要求會外語,吃苦耐勞的人才,治理水患的時候,則需要懂天文地理的人才,這個時候就會像全天下徵集人才,人人都可以毛遂自薦。
第3種察舉制,察舉制是一種固定時間的選舉方式。也是比較官方和正規的一種,察舉科目有十幾項,主要就是為了徵集更加全面的人才,到了漢武帝之後,開始舉孝廉,並下令: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開始之初舉孝廉並不是常科,選拔人才開始依靠成績,後至東漢,舉孝廉逐漸代替了科目考試。
舉孝廉成為了步入仕途的主要政治手段,而那兩種不定期的民間選舉也被擱置了下來,歷史上有許許多多的文官都是通過舉孝廉才進入了朝堂。其實初期的察舉制還是非常公正的,不論你是什麼樣的家庭出身,只看你的才能和人品,你就可以成為朝堂之上的文武百官,就像主父偃、東方朔、司馬相如等人,在漢武帝時期得到重用,這些人就是通過察舉制才獲得了進入官場的機會,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察舉制也開始逐漸變味。尤其是在漢武帝下達一次詔令以後,更是讓察舉制發生了巨大的扭曲。
當時漢武帝認為如果一個地方連一個孝廉都推舉不出來,那絕對是地方官吏失職,他還想出了一個罪名來懲罰這些不舉孝廉的地方長官,為自保,地方官吏開始積極舉孝廉,這些孝廉進入皇宮以後,大多數都成為了一個郎官,服務幾年之後又會成為宮廷侍衛一類不大不小的官職,再後來發展到這些郎官,經過中央政府的考試之後,就可以入朝為官,舉孝廉直接成為了入場圍觀的正式方式,在這時的察舉制形同虛設,真正入朝為官的方式,只有通過舉孝廉,直接暴露察舉制的弊端。
首先助長貪污賄賂之風。地方官吏推薦出來的孝廉和賢良,他本身是有連帶責任的,如果這些人在朝中為官有所失誤,地方官員本身也要承擔責任,而更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想成為能夠被推舉出來的孝廉,那麼你必定要是一個有文化內涵的讀書人,在當時那個年代普通農民老百姓想要讀書顯然是天方夜譚所以舉孝廉的制度僅存在於官僚貴族階級內部,為了能夠讓家族子弟入朝為官,不少人開始通過賄賂的方式,來讓這些地方官員推舉自己的家族子弟為孝廉,此制度間接助長了貪污腐敗之風。
其次威脅皇權統治。漢朝紙張昂貴,普通民眾無力承擔。所以說讀書已成一種家庭富貴的代表,只有有錢人家才擁有學習讀書的權利,這已成一種內部循環。一個家族中,如果他能夠做到2000石以上的官吏他就擁有了察舉的權力,可以推薦自己的族人或者是門生,這其實是在朝堂之上拉幫結派,形成了小的利益集團,就比如司馬家族和曹操家族的互惠互利,本來就是官宦世家,在朝堂之上擁有背景,互相推舉更是形成一個利益集團,極大危害了統治。
在察舉制盛行之初,的確是有積極意義的,而且為後來的科舉制度也算奠定了基礎,可是到了東漢後期,察舉制被各大世族壟斷,選舉人才成為了豪門貴族的博弈,各大世家的權力越來越大,勢力也越來越大,也為後世魏晉埋下伏筆。漢武帝當年的一紙詔書,直接導致了後是幾百年的戰亂,歷史一向都是如此,一個小小的選擇,甚至就會改變整段歷史的進程!
【參考資料】
[東漢]班固: 《漢書》中華書局2017年